金融稳定法将发挥三方面作用

最新信息

金融稳定法将发挥三方面作用
2023-03-06 19:43:00
近日,央行行长易纲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,金融稳定法已通过全国人大的第一次审议,央行将推动金融稳定法出台。
  该法共六章四十八条,分为总则、金融风险防范、金融风险化解、金融风险处置、法律责任和附则,主要包括健全金融稳定工作机制,压实各方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和处置责任、建立处置资金池、设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等方面内容。
  之前,我国尽管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金融法律制度规范,但相互之间缺乏有效整合,连贯性不足,系统性缺乏,难以对金融风险防化起到全覆盖、“一站式”治理的功效。而金融稳定法打破了原有相关金融法律“条块分割”的限制,可促进“条块结合”,有利从根本上健全金融风险事前防范、事中化解和事后处置全流程、全链条的制度安排,实现跨部门立法,健全部门之间、央地之间的监管分工和协调合作,形成维护金融稳定的合力。而且,明确地方政府、金融监管部门和央行各监管职能部门的任务,使其能各司其职,消除风险防护主体缺位。
  尽管近年来我国在防化金融风险攻坚中取得了重要成果,但金融监管与被监管之间是一对永远利益博弈的矛盾体,只要有正规合法金融活动存在,就必然会有非正规、违法金融活动如影随行。比如近年来虽然在金融监管部门严厉整治下,各类互联网金融平台P2P基本退出市场,但一些新的、隐蔽的违规平台依然难以彻底根除。
  此外,我国部分中小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失效、经营模式粗放,以及部分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滥用控制权、违法违规占用金融机构资金等问题也较为突出,有可能随时诱发金融风险。这一切都表明重大金融风险具有反复性和难以根除性,随时都有死灰复燃的危险。而且,金融风险的突发性、外溢性、复杂性、关联性强,一旦发生传染蔓延将对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造成破坏性影响。这表明打击违法金融犯罪活动、防范金融风险的斗争工作是长期的和艰巨的,不能有丝毫懈怠,需要进一步构筑金融安全防护网,需要在金融法律制度上更加严密和更加完善。
  再则,我国金融业不断与国际接轨,需要不断改革与开放,这本身可能带来的金融风险也不可小觑,因为改革本身就需要付出成本,也需要纠错的机会,这一切都有可能对我国金融安全带来一些意想不到的风险隐患,需要一部更为有效力的金融法律制度来保驾护航。尤其当前我国正向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,立足“两个大局”,有必要制度先行,未雨绸缪。
  最后,推出金融稳定法,是对金融处置手段的“新赋能”:一方面,通过建立处置资金池,实现行政化和市场化筹集处置资金,通过出资身份明确权责利匹配、公平有序的处置措施;另一方面,通过设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,与存款保险基金一起,对具有系统性影响的重大金融风险进行处置,有利于给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发挥作用留出制度空间。通过建立市场化、法治化的风险处置机制,更能促使监管机构恪守契约精神,公平保护各方合法权益,严肃市场纪律,加上对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责任追究,更能起到金融法治的有效震慑作用,使防化金融风险过程不出现任何道德风险。
  作者系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员
(文章来源:国际金融报)
免责申明: 本站部分内容转载自国内知名媒体,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删除。

金融稳定法将发挥三方面作用

sitemap.xml sitemap2.xml sitemap3.xml sitemap4.xml